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的通知(教科信厅函〔2023〕5号,附件1)文件精神,确保学院实训(实验)场所有序运行,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稳定,根据学校《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实训(实验)场所安全检查的通知》和《河职6S实训(实验)场所管理细则与实施办法》要求,结合智慧健康院安全及6S工作安排,4月21日下午,副院长付红丹率学院安全领导小组部分同志对学院各实训(实验)室进行了安全与卫生专项检查工作。
本次检查对学院各专业实训(实验)室等区域进行了全面检查。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安全、环境卫生、用电安全、危化品安全等问题。从对各实验实训室的实地检查情况看,各教学实验实训室安全管理和卫生状况良好。针对本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,如部分实训(实验)室没有张贴安全警示标识或安全操作规程,少数实训(实验)室仍有卫生死角、窗户没关好等问题,检查小组要求相关责任人做到即知即改,针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,要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,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整改,确保实验实训室安全。
此次检查,进一步规范了我院实训(实验)室管理,保障了教学工作,确保了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。(撰稿人:刘小丽 审稿人:付红丹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