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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慧健康学院实训(实验)室安全检查制度

【发布日期:2023-03-01 | 浏览次数:

智慧健康学院实训(实验)室安全检查制度

一、实训(实验)室安全工作实行实训(实验)室主管副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岗位责任制,实训(实验)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,遵循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原则、实训(实验)室管理人员对所分管的实训(实验)室、办公室及附属场所安全负责。

二、实训(实验)前要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,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。经常检查、维护仪器设备,保证其正常运行。实训(实验)完毕离开实训(实验)室之前要关好门窗、切断电源、水源,对危险品、剧毒品、放射品必须有专用防护装置保管,确系检查无误后方可离人。

三、实训(实验)室管理人员不得将各房间钥匙转借他人或随意复制。

四、实训(实验)室管理人员必须每日按时查看实训(实验)室安全情况,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安全情况,做到及时发现安全问题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。

五、实训(实验)室安全责任人要经常检查所属各实训(实验)室的防火、防水、防腐蚀等情况,做到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。

六、节假日期间,实训(实验)室主管副院长应组织人员对各实训(实验)室进行安全检查,确保节假日实训(实验)室安全。

七、学院定期检查所有实训(实验)室的安全情况,每学期放假前对各实训(实验)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,并封闭各实训(实验)室,以确保做好假期实训(实验)室的安全管理。

八、实训(实验)室的安全必须层层落实,各级安全检查责任人均应切实履行检查职责。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救援措施并向有关方面报告,对知情不报、玩忽职守者,给予严肃处理;发现丢失、被盗等案件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,并保护好现场,严禁隐瞒不报和私下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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