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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培训绩效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

【发布日期:2023-12-18 | 浏览次数:

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社会培训工作制度化管理,充分调动和激励学校各单位在社会培训工作中的积极性,提升学校社会服务能力,确保高效、高质量完成各项社会培训指标任务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深入贯彻落实《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、《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培训管理办法(试行)》等文件精神,以双高计划、提质培优、职教本科中社会培训指标为基准,狠抓工作落实,突出绩效管理的指导和激励作用,激发各二级学院社会培训潜能,确保高效、高质量完成各项指标,进一步提升学校社会服务能力。

二、目的和意义

建立社会培训绩效管理的常态化工作机制,健全社会培训绩效管理体系,强调培训任务完成率和成效,将绩效结果作为学校调整社会培训战略方针的依据。提高培训的“针对性”,对标定位,做到年度任务与学校长期目标相衔接,指导各二级学院高效开展培训工作。

三、评分标准和奖惩措施

1.评分标准

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原则,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,过程管理与结果导向相结合,自我评价与学校评估相结合的办法进行。按照“半年一总结,全年一总评”的要求,开展学期排名、年度考核。绩效评估时间拟定于每年12月,以每年下发的“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培训绩效管理评估通知”为准。

社会培训绩效管理内容及评分主要包含以下五项指标:培训机制、工作保障、工作绩效指标、加分项、一票否决项,社会培训绩效评分细则详见附件。

2.奖惩措施

根据绩效评分细则评审最终得分,排名前三的二级学院认定为优秀,四、五名认定为良好,学校给予奖励资金,奖励资金作为社会培训专项经费直接划拨到获奖单位,资金来源和使用规范参照《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培训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得分60分以下认定为不合格,予以通报批评。绩效结果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后纳入学校相关考核结果,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。

针对二级学院中表现突出人员,学校授予“社会培训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1.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社会培训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,加强学习和宣传,提高认识,精心策划,制定方案,认真组织实施。

2.参与年度绩效评估的相关人员,要认真学习文件,公平、公正开展工作,保证绩效评估的严肃性和公正性。针对违反绩效管理规定和纪律,弄虚作假,徇私舞弊,打击报复的行为,一经查实,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3.各二级学院承诺提供的绩效数据和支撑材料必须真实有效。

五、其他规定

1.学校其他部门、教职工或社会人员对学校社会培训做出重大贡献的,学校从社会培训创收经费中列支专项资金予以奖励。

2.本细则由继续教育与培训中心负责解释。

3.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行。